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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8日 广电总局再出奇招:杜绝炒作名人丑闻和绯闻今天看新闻,无意中看到了一条报道,题目是:《广电总局再下禁令:杜绝炒作名人丑闻和绯闻》。乍一看,恩,挺好,为人民群众净化眼球啊,好事好事。不过仔细想了想,觉得未免广电总局管得多了点儿。 对于一个国家、一个社会里的人和独立个体而言,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硬性的有法律约束,软性的则是道德在限制,广电总局发出这个禁令,从法律的角度来讲,有什么效力呢?对于公众宣传行业,我对净化行业的做法表示绝对的赞同,一些“脏”的东西最好还是远离我们,尤其是接受群体无法做到严格的区分,如果不加以过滤,对于缺乏足够判断力的青少年很可能成为其腐蚀对象。但是,是不是作为一个行业监管机构可以随意地采用行政的手段来干预行业发展呢?至少我是不同意的。 这个行业有这个行业的运行规律,跟市场经济类似,有需求自然就有市场、有商品,如果某些电台、电视台利用一些“脏”的东西来吸引大家的眼球,若这些“脏”是一个社会道德、国家法律所不允许的,自然会被声讨、清除,但是若这些所谓的“脏”并没有违背道德法律的约束,那么凭什么不能存在呢?广电总局没有看清事件的本质,不去积极引导正确高尚的社会道德风气,不去积极完善法律体系,反而去一刀刀地砍着长出来的所有枝桠,而不管这枝桠是病态还是正常,怀着一种“大不了晚几年重新长”的想法,怎么能将问题真正解决好呢? 这件事情还让我想起了其他几件事,一个是广电总局下发《关于加强互联网视听节目内容管理的通知》,《通知》明确规定,未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的境内外电影片、未取得《电视剧发行许可证》的境内外电视剧、未取得《电视动画片发行许可证》的境内外动画片以及未取得《理论文献影视片播映许可证》的理论文献影视片,一律不得在互联网上传播。互联网的优势本身就在于其巨大的信息量,且这里的信息量不仅仅单指存储在我们电脑里的2进制符号,还有坐在电脑前面的所有网民,巨大的信息量无疑已经成为推动整个社会向前高速发展的重要动力之一,但广电总局却突然抛出这样一个通知,且通知发布之后也没见到啥实质效果显现,不得不让人怀疑,这是某些领导的拍脑袋之举。而与前面所说的杜绝炒作名人丑闻和绯闻相对比的则是另外一条将要出台的规定,《中国电视购物行业标准》。电视购物,尤其是各种忽悠人的电视购物,相信大家都看过,也都对此表示反感,然而就这样一个消费者投诉率那么高的行为,却迟迟没有人去管理,直到去年消协要求广电制定电视购物行业政策,这才被广电总局重视起来,开始起草,而这么一份标准最快可能也要到今年的11月份才能出台,效率比起之前的禁令来讲可是低太多了,不知道是人手不够呢,还是困难重重呢,还是觉得这根本就不是什么重要事儿呢? 4月22日 关于“铁本”今天看到一则英文新闻,财经网给我mail的,题目是《Steel Mill Chairman Sentenced, Released》,还挺纳闷儿的,是啥事情,点开之后才知道是江苏铁本的老总戴国芳被释放了。之前记得曾在《激荡三十年》中看到过这个名字以及铁本的事情,但我这个人脑子颇不太好使,已经忘得差不多了,于是早上又草草搜了一下事情的来龙去脉,感觉很有意思。虽然想写些什么,但是感觉了解得太少,没啥发言权,所以也就作罢,不过把早上看到的新闻的中文版给大家附在后面,感兴趣的可以去看看,更多内容可以baidu或者google一下,但是内容很杂,有真有假,需要我们去自己去辩明。不过,其实真假又有何妨呢?我们关注得其实是事件本身的代表性,无论哪种说法,网上都有着对应的评判,也都是值得我们去思索的,但是从我本人内心来讲,对戴国芳很同情,也很敬重,因为吴晓波在《激荡三十年》中对戴的描写让我看到的是一个纯朴的企业家形象,至少在一些生活小事上很合我的胃口,因此,希望在几年之后能看到一个新的“铁本”崛起。
新闻链接: “铁本案”主角戴国芳获刑五年(注:此处虽为获刑五年,但实际由于戴国芳自从2004年起即监禁,已经满5年,因此宣判之后即释放;另有传,戴国芳是去年10月份即获得取保候审,且年初温家宝总理去了“铁本”所在地常州视察) 4月8日 调查评估的公信力最近两天,现有有两条政府发布的调查评估报告出台,他们的共同点除了均为调查评估报告外,还有一个重要的特点,就是都和民生问题有着密切的关系。一个是4月7日由市城管执法局发布的《2008年北京市城管服务满意度评价总报告》,另外一个则是4月2日由北京交通发展研究中心牵头研究的《实施〈北京市政府关于实施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监测评估报告》。对于报告的内容,我们姑且不论,且笔者自己认为,其中的数据应该还算真实,至少有大部分是真实的。我今天想说的是针对这两份报告的发布者的一些看法。 《2008年北京市城管服务满意度评价总报告》的发布单位是市城管执法局,本来想去城管执法局的网站上找一下全文,结果竟然没有找到,不知道是我的信息检索能力太差还是网站设计有问题,或者是根本没有放上去?既然没有找到原文,那么姑且以北京青年报的报道为准吧。另外一份《实施〈北京市政府关于实施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监测评估报告》是由北京交通发展研究中心牵头研究的,而这个研究中心虽然在介绍中没有显出任何与交委之间的关系,但是很明显,应该是隶属于的市交委的事业单位,至少是一个有很深政府背景的机构。 这两份报告的出台,让我想到一个类似的事情。高中的时候,常常做一些模拟考试题,完成之后也一般不会由老师去改判,一般是老师念答案,自己或者同桌交换试卷来改判打分。当分数无所谓的时候,自然大家也都较为严格,毕竟得知道自己到底是个什么水平;但当分数需要提交甚至对某项评比有所影响的时候,一般老师都会收回改判权,因为老师知道让自己去改肯定有了水分。前面提到的两份报告,好比就是自己答题自己判卷,然后根据自己的分数再制定下一步的学习计划,但出题人和学习能力的实际影响对象是另外一个人,也就是人民大众,跟做题、判题、学习的人完全不是一回事。这样的事情在大多数人看来应该是一件很可笑的事情,更在出题人的眼中是一件让人愤怒的事情。 对一些涉及公共利益的决策的制定,提前做好调查评估是一件值得肯定更值得提倡的事情,也是我们政府的进步之一,科学的决策是离不开调查研究的。但是对于调查评估报告的公信力应该是同时被考虑的,不知道相关部门是否可以考虑采用一些相对公立的研究机构去完成调研,这也是政务公开的一个重要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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